上海戏剧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戏剧学院是由文化部和上海市政府共建,具有六十五年历史的国家级高等艺术院校。学校依托上海,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坚持以精品艺术教育为宗旨,以精英人才培养为重点,稳步推进建设国际一流艺术大学的办学目标。我校为贯彻“人才强校”战略,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结合学科专业建设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内外优秀艺术人才来校任教。
一、招聘基本条件
热爱教师职业,思想品德端正,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条件
1、岗位名称:音乐剧专业教师
招聘人数:1-2人
任职要求: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有音乐剧教育背景或创作经历;
(3)在音乐剧教学与研究方面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2、岗位名称:编剧专业教师
招聘人数:1人
任职要求:
(1)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硕士(含艺术硕士)及以上学位,45周岁以下;
(2)具有较丰富的创作经验,独立创作的作品曾获国家级奖项(二等奖及以上);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
3、岗位名称:京昆器乐与民乐-(司鼓或月琴)专业教师
招聘人数:1人
任职要求: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较丰富的艺术实践经验及较强的舞台演出能力;
(3)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4、岗位名称:电视节目主持专业教师
招聘人数:1-2人
任职要求:
(1)具有硕士学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或教学经验,掌握本专业前沿动态,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一般在48岁以下。
5、岗位名称:艺术管理专业学术带头人
招聘人数: 1人
任职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在40岁以下,正高级在50岁以下;
(2)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国内学术界和艺术管理专业领域有较大的影响,能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进行学术研究和交流;
(3)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6、岗位名称:交互媒体设计专业学术带头人
招聘人数: 1人
任职要求: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在40岁以下,正高级在50岁以下;
(2)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国内学术界和交互媒体设计专业领域有较大的影响,能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进行学术研究和交流;
(3)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7、岗位名称:拉丁舞专业教师
招聘人数:1人
任职要求:
(1)具有高等艺术院校的任教经历;
(2)具有丰富的专业舞蹈比赛经验,曾在国际级比赛中获奖者优先;
(3)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0日—2010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能反映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戏剧学院人事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人事处邮箱
shangxi_zp@163.com来信或邮件标题注明:姓名
+应聘岗位)。
2、资格审查
报名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提交应聘材料;上海戏剧学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学校统一组织面试,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组成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考察。
4、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四、公示和聘用
经校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由学校在21世纪人才网、本单位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本次被录用人员进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称、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邮寄地址:上海市华山路630号 邮编:200040
联系电话:86-021-62485581
监督电话:86-021-23116678